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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工商开展进货验收制度 食品无检验报告需撤柜

2007/11/7 9:25:17 来源:网友

    经销“驴胶冲剂”、“阿胶片”等保健食品的商店无法提供食品检验报告;超市拿过期的食品检验报告来应付检查。昨天,市区部分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上有问题的商家被鹿城工商立案查处。

  昨天上午,鹿城工商执法人员对浙南农副产品中心市场三区一家店铺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驴胶冲剂”、“阿胶片”等5种保健食品无法提供食品检验报告。在该市场一区一家食品店检查发现“香辣牛肉”、“香辣猪肉”和“鲜烤鱼”等3种包装食品也无法提供食品检验报告。在大南门一大型超市,工商执法人员抽取十多个食品,该超市拿出的都是老的食品检验报告,无法提供同批次的食品检验报告。

    鹿城工商分局消保科有关负责人说,按照今年7月25日颁布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销售者应当向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有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销售。

  昨天,检查中未提供检验报告的产品被责令撤柜。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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