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华夏酒报》记者从河北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河北威县查获了大量“四特”商标侵权产品。
江西名酒“四特酒”是我国老牌名酒,特香型代表产品,2004年,“四特”荣获“中国驰名商标”,产品旺销全国,并出口欧美、东南亚、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在河北一些地区持续畅销,一些不法商贩为了追求利益,从各地购买侵权商标产品进行销售。
据了解,河北威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时,发现未经授权销售的“四特玉液”商标瓶装酒270件共1620瓶。经查,当事人经销的“四特玉液”酒箱、酒盒、包装物上均印有“四特”文字,构成了商标侵权行为。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查扣侵权“四特玉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