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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菜价涨得凶 成都征收价调基金范围扩大

2008/3/2 8:49:32 来源:华西都市报

  旨在稳定“菜篮子”的新规——《成都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昨日实施。依据《办法》,全市范围内的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他组织(缴纳单位),均应按季度缴纳价格调节基金,标准为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的1‰,征收范围由之前的五城区(含高新区)扩大到所有区(市)县。

  《办法》规定,价格调节基金由市地税部门代为征收;中央驻蓉企业和省属企业由管委会委托省国税、省地税部门代为征收。对于逾期不缴纳的企业,除补缴欠缴数额外,最高可处以2万元罚款,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该基金属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

  据了解,开征价调基金的目的是增强政府调控市场的能力,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平抑市场物价。主要用在五个方面:因供求失调导致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时,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的价格补贴;根据供求情况促进主要副食品生产、流通、加工、储藏、市场建设和食品安全检测的补贴;重要商品储备费用补贴;困难群体动态价格补贴;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而价格异常波动时,重要商品的价格补贴。

  成都市物价局介绍,1989年起,成都市在五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征收主要副食品价格调控基金,对保障商品供应、稳定“菜篮子”发挥了作用。(记者 石莉芳)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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