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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消费看责任之一 餐饮企业收费名目多

2008/3/7 11:25:43 来源:网友

    今年3·15,中国消费者协会将主题确定为“消费与责任”,其涵义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从今天开始,本报开设“透过消费看责任”专栏,与省市消协一起报道点评一些行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呼吁全社会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服务费、茶位费、餐具费……经常下馆子的市民不难发现,如今,餐饮企业五花八门的收费似乎越来越多。面对不断翻新的收费项目,许多消费者不禁要问,这些费用收得合理吗?

  茶水服务费让人有点“堵”

  最近,省会市民单女士为了请朋友吃饭,来到建设南大街上的一家酒店。当她拿出自带的茶叶,要求雅间服务员帮忙沏上时,服务员却告诉她:“我们酒店谢绝自带茶叶。”

  “可是,你们酒店门前并没明示说不让自带茶叶啊。”单女士不禁有些气愤。

  可谁知这位服务员却说:“如果您一定要用自带茶叶,就请先交20元茶水服务费。”

  茶水服务费?这对单女士来说倒是个新名词。一位朋友当即表示,只要一壶免费茶即可。服务员闻言又说:“我们也不提供免费茶。”

  这下子,单女士的朋友算是和酒店杠上了:“免费的白开水你们能提供吧?”

  “是的。”

  “那给我们打壶热水,我们自己把茶叶放进去,不用你放,行不行?”

  “不行,那也得收服务费,这是酒店的规定。”服务员坚持说。

  事后,单女士对记者说道,十几元钱的茶水费她还是掏得起的,可是,酒店的服务态度,尤其是他们所说的“茶水服务费”让她实在无法接受。

  饭店茶叶利润高

  对于自带茶叶要收取服务费,市民王先生也表示很难理解。他说:“反正无论怎样,你都得给人家拿茶壶倒水。为什么人家只要把自带的茶叶放到壶里,你就要收服务费?我也觉得这家饭店这样做很不合理。”

  一位茶商透露,目前,他所经营的茶叶店正在为我市一些大型饭店供应茶叶。他指着柜台上一款标价为每公斤400多元的铁观音茶,说道:“饭店里一泡茶的重量大概在8克-9克之间,而像这种品质的铁观音通常是每泡50元。其中的差价,你基本上可以算出个大概了。你想想,面对这么高的利润,谁会愿意再让顾客自带茶叶呢?”

  据了解,除了茶水服务费,我市不少餐饮企业收取的酒水开瓶费、餐具费、茶位费等也引起了众多消费者的不满。张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工作需要,他经常要出入酒店。酒店的酒水价格一般都高出市场价很多,有时候,几乎能占到他全部消费的一半。他无奈地说道:“在一片质疑声中,现在大部分酒店好不容易允许自带酒水了,但是却又要收取开瓶费或者服务费。这样,我们的负担根本就没有减多少,但大家也只能被动接受。”

  这类服务费不应收

  “为消费者在就餐时提供便利,本身就是餐饮企业应尽的义务。所以,酒店收取茶水服务费是不合理的霸王条款。”省消协副秘书长孙常军在接受采访时这样指出。

  他说,根据法律规定,餐饮企业不是不可以提供收费茶水,但是,在消费者点餐前,商家有义务向其明示收费项目。“在提供收费茶水的同时,商家亦应提供免费茶。而不应通过收服务费等手段,限制或者抹杀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

  此外,针对餐饮企业茶位费、开瓶费、餐具费等越来越多的收费项目,孙常军副秘书长指出,消费者到酒店就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消费者与酒店之间形成了一个餐饮合同关系。酒店的义务就包括提供饭菜和提供消费者就餐的设备如碗筷、座位等。因此,提供座位应是餐饮合同中酒店的基本义务,而不是酒店额外提供的服务,酒店就不应另行收费。同时,餐饮店在事先明示的前提下,可以向消费者收取茶水的费用。如果消费者在餐饮店明示后拒绝接受收费服务,就有权拒绝为茶水付费。如果在消费者拒绝茶水的服务后,酒店仍然提供上述服务并收取费用,那么,酒店就可能构成强迫交易。

  孙常军副秘书长同时表示,一般情况下,人们在饭店请客吃饭,就算对收费标准有异议,考虑到面子问题,通常也只好作罢,自认倒霉。消费者这种沉默的态度,也是使餐饮企业收费项目日增的原因之一。因此,消费者应当学会“较真”,在发觉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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