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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制品质量也要立法监管

2008/3/23 9:08:15 来源:金羊网

  相关规定于4月1日起施行

  记者昨天获悉,我国首个关于豆制品生产经营监管的地方政府规章《深圳市豆制品监督管理若干规定》(下称《规定》),将于4月1日起在深圳市正式施行。

  《规定》表明,深圳市的豆制品生产企业管制作业区使用面积不得少于500平方米;豆制品应当采用预包装形式;生产经营企业、配送企业应当配备相应的冷藏库、冰柜等设施,运输时应当使用密闭专用冷藏车辆;豆制品生产经营实行送货单制度;除餐饮业外,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场所禁止现场加工制作豆制品等等。

  豆制品一直是深圳市民喜爱的传统食品之一,然而深圳豆制品质量长期徘徊不前。早在2006年,在深圳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深圳市政府就明确要求有关部门要组织、起草豆制品监管办法。《规定》起草期间,有关部门先后先后对北京、上海两地的豆制品监管工作进行考察调研,经反复论证、修改,十易其稿,最终形成了此《规定》。

  豆制品质量监管立法工作是深圳市政府落实深圳人大议案的重点工作之一。《规定》的施行,可进一步规范深圳市豆制品的生产经营秩序,保障豆制品的质量卫生安全,促进深圳市豆制品产业健康发展。记者冯霖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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