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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剂不能成食品质量“遮羞布”

2008/3/26 8:40:00 来源:北京商报

    经修订的最新《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将在今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要求,食品添加剂不得掩盖食品自身质量缺陷。

  2005年轰动一时的“苏丹红事件”引发了各界对食品添加剂的关注,也对我国当时现行食品添加剂标准提出了思考。食品安全专家指出,我国食品添加剂标准亟待更新,我国仍沿用1996年制定标准,个别在发达国家已经淘汰的食品添加剂在我国尚未被淘汰。另外,一些食品添加剂缺乏限量标准和相对应的检测方法标准。

  据了解,新标准是由卫生部与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在1996年版《标准》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进一步明确了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和使用范围,提高了标准的适用性和先进性,增强了标准的可操作性。

  延长食品保质期、改变口感和外观使口感更好,人们食用更有食欲,这都是食品添加剂给人们生活带来的优点,但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不明添加剂的情况仍有出现,成为某些不法商贩谋财的重要手段。

  针对这些问题,食品添加剂有了新的使用要求,共有6项,其中明确,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另外,在发挥食品添加剂作用的基础上,要求其在达到预期效果时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用量;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一般应在制成最后成品之前除去,有规定食品中残留量的除外。

  此外,应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使用这些配料,由配料带入到食品中的该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将其添加到该食品中通常所需要的水平。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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