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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粮食局全面部署2008年粮食工作

2008/4/11 15:31:11 来源:网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粮食局长会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黑龙江省粮食局于3月25日至26日在哈尔滨市召开了全省粮食局长会议,总结工作,表彰先进,交流经验,全面部署了2008年工作任务。

  2008年粮食工作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发展现代农业等重大部署,紧紧围绕促进农民余粮顺畅流通、提升粮食产业竞争力这个中心,继续解放思想,转变发展方式,坚持以强化粮食购销服务和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为重点,全面搞活粮食流通,保障粮食安全,深入推进粮食流通产业跨越式发展,为实现黑龙江全面振兴作出积极贡献。明确六项重点预期经济目标:(1)粮食收购。努力促进农民粮食适时适价顺畅销售。按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口径,国有粮食企业粮食收购量占全社会收购量的50%以上,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量占国有粮食企业收购量的60%以上。(2)粮食销售。力争实现企业新粮当年购销基本平衡。按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口径,国有粮食企业销售量占全社会粮食企业销售量的50%以上,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量占国有粮食企业销售量的60%以上。(3)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全面完成骨干企业公司制改造和非骨干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革。(4)产业发展。粮食系统培育省、市级粮食龙头企业50户,实现销售收入100亿元,其中:省培育重点龙头企业集团17户,实现销售收入45亿元。全省引进到位资金22亿元,其中:项目资金占25%以上。(5)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管理。骨干国有粮食购销企业2/3达到规范化管理标准要求,非骨干企业1/3达到规范化管理标准要求。(6)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经济效益。以地市为单位,亏损额比上年减少30%以上,利润额比上年增加30%以上,50%以上企业实现盈利。为了保证目标的顺利实现,指出必须抓好七个方面具体工作:

  一、抓好粮食购销,促进粮食顺畅流通。一要抓好农民余粮购销,增加卖粮收入。进一步强化信息、技术、设施及政策协调等方面的服务,全面提高农民余粮购销服务水平;积极培育发展多元粮食市场主体,继续公开、公平、公正地规范做好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工作,主动提供公共服务和政策协调,创造健康良好发展条件;认真研究、把握市场形势,组织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积极开拓市场,加强企业间的联合经营,做好政策性粮食收购,充分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二要指导企业抓好粮食销售工作。对新粮销售继续实行粮食销售目标责任制;用好、用足国家有关政策,加强与销区用粮企业的联系,促进粮食销售;抓好已签订的合同履约工作;积极稳妥地推动粮食期货经营并指导现货经营。三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产销合作成果。重点强化市(地)、县(区)和企业间的合作;积极探索建立区域、企业间的产销合作利益协调机制;继续搭建好产销合作平台,加强协调服务;深入开展我省“放心粮油”进销区城市活动。

  二、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和发展,壮大粮食流通产业。一要加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推进力度。继续实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攻坚年行动。以实现粮食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的,从当地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因地因企制宜、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大力推进企业资源整合,加快国有粮食企业组织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强化组织推进工作,帮助指导企业解决好改革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二要加快培育、壮大一批粮食龙头企业。以农垦为主体,组建集粮食收储、贸易、加工、物流于一体的大型粮食物流企业集团;培育壮大一批区域性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或企业集团,提高市场竞争力。与粮食深加工、养殖大项目搞好配套,强化各项服务工作。加强对仓储企业基础设施的维护和改造,为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三要推进粮油产品品牌建设。抓好知名品牌培育和创建,加强品牌整合,提高品牌效益。

  三、组织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全面加强管理,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一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指定专门工作机构,落实监管和经营工作责任;建立健全运营机制,努力盘活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果;完善、落实监管措施,特别要加强对租赁经营企业资产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完整、安全、保值增值。二要加强对企业经营活动的指导。采取各种有效方式,扩大粮食购销量,实现规模效应;防范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的资金运筹能力;降低经营费用水平;加强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三要加强库存老粮管理。四要加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规范化管理,实施企业管理升级行动。

  四、加强以物流为重点的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一要认真落实好省粮食市场建设方案。本着粮食物流节点、战略装车点、粮食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和粮食批发市场建设有机结合的原则,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抓好规划落实。二要抓好骨干粮食批发市场建设。多方筹集资金,加强重点产区区域性粮食批发市场和大中城市成品粮批发市场建设;发挥好哈尔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的功能作用。三要加强粮食物流节点建设。在立足当地搞好建设规划的同时,配合做好重点项目基础论证和申报工作。四要加强市场信息建设。五要加强粮食质量检验监测建设。

  五、加强粮食宏观调控,提高粮食安全保障水平。一要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切实做到“调得动,用得上”。鼓励大中城市及工矿、林油区,量力而行,建立一定规模的粮油储备。二要进一步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工作。指导省定的应急加工、供应企业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保证预案启动时发挥应有作用;搞好应急演练活动;完善地市、县级应急体系,提升省、市、县三级应急体系的联动配合功能;搞好市场监测和预警;抓好成品粮油市场供应。三要加强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继续抓好统计基础工作,扩大粮食流通统计覆盖面,确保粮食流通统计数据的及时、全面和准确性;强化统计力量,抓好统计人员培训;充实统计数据库,加强统计信息发布,提高服务内容和质量;做好全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工作。

  六、加强依法管粮和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工作落实能力和水平。一要加强依法管粮,维护粮食流通正常秩序。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收购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加强对各类粮食经营者粮食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和对粮食、盐业行政执法和监督人员的法律知识、实务操作技能的培训;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二要加强粮食政风行风建设。紧密结合粮食部门实际,着力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树立粮食部门的良好形象。三要切实提高工作落实能力和水平。统一思想,振奋精神,转变作风,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发扬行业优良传统,增强凝聚力;强化公共服务,提高为各类粮食经营主体粮食购销指导、协调落实优惠政策、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质量。

  七、进一步加强粮食安全生产管理,抓好信访稳定工作。一要细化措施,落实责任,认真排查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别是对企业粮食收购、潮粮烘干、储粮化学药品管理等重点环节和火源、易燃等重点部位,要严格落实管理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广泛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加大源头治理力度、着力解决深层问题。努力做到不发生人身伤亡、重大火灾、重大坏粮事故和丢失、泄露有毒有害化学药剂事故,确保生产安全。二要加强领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把信访稳定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好矛盾排查,对本地区、本单位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要做到情况明、底数清。要深入基层,对多年的长期访、越级访等问题认真疏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能解决的马上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做耐心的解释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当地,解决在基层,坚决防止越级上访现象,确保安全稳定。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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