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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假一罚十” 关键在于如何执行

2008/4/22 9:42:21 来源:时代信报

    食品安全法草案是在食品卫生法基础上进行修改,并根据修改的内容将其更名而来的。草案第90条规定,食品经营者以假充真或者销售不安全食品,除赔偿消费者的损失以外,消费者还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重庆时报》4月21日)。

  不可否认,目前的中国在法制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成绩,并上了一定的台阶,各方面的法律条文也日趋完善,这是非常值得庆贺的。

  但是,同样不可否认,时下国家有关部门缺少的不是法律条文,而是相应的执行力,也就是说,尚缺乏完善的机制和配套措施。如果没有执行或执行不力,草案再完美也是令人遗憾的。

  也许有关部门会信誓旦旦地说,草案一定会得到很好的落实和执行。对此,笔者也宁愿相信并表示祝贺,同时充满期待。不过,笔者还想再问,食品“假一罚十”真的可以得到落实和执行吗?如果可以,该怎么执行?政府能拿出具体的操作方案和配套措施吗?要不然,执行力如何体现?民众又该如何期待?

  当然,任何法律条文的出台与实施都必须经历一定的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但是,无论如何,10倍的赔偿金关键在执行,政府有关部门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同时,也要将执行的方案和配套措施纳入完善当中,不能只有法律条文而没有或缺乏执行的力度,否则形同虚设。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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