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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卫生许可抬高门槛 所有餐饮单位要按规范改造

2008/5/18 9:48:10 来源:烟台晚报

    记者昨日从市卫生监督所获悉,我国首部餐饮业卫生技术规范———《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日前实施,结合规范我市将抬高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餐饮单位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门槛”,提高卫生许可证审验发放标准。

    据了解,《规范》对餐饮业建筑施工、内部布局、地面、墙壁、天花板、给排水、门窗及加工操作过程、从业人员卫生要求等相关细节,进行了具体规范。如所有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最低要求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得小于8㎡;凉菜间累计面积不得小于5㎡;加工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必需设立独立隔间等。

    市卫生监督所提醒我市所有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对过去已经取得卫生许可证的,要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改造,如果改造后仍达不到《规范》要求,其卫生许可证将不给予年审或延续。计划新建、改建、扩建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在立项前应当首先到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擅自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属于违法行为。今年内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采取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提高卫生许可证审验发放标准。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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