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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令:你“吃透”了吗?

2008/6/20 10:41:31 来源:网友

 “限塑令”实施已二十天,塑料袋使用量的大幅下降也表明这项措施已初见成效。但有市民致电记者反映,一些不在限塑范围内的商家也开始收取塑料袋费用,而且价格不低,难免有借机赚钱之嫌。

  日前,市民陈女士到一家餐厅吃饭,准备打包时,被要求支付0.5元的塑料袋费用。陈女士对此质疑,店家则称如果免费给顾客提供塑料袋会被罚款。陈女士不禁产生疑问:“之前有报道称餐饮场所不在限塑范围,商家这不是在变相收费吗?”无独有偶。黄女士在县城一家专卖店购买了几件T恤,结账时被告知以前免费提供的手提袋现在要收费0.5元。黄女士也不解,如果商家用新型环保手提袋代替原来的手提袋,向消费者收费还可以理解,但商家仍用以前的袋子却收费,“限塑令”岂不是给了这些商家一个借机赚钱的理由?

  记者走访县城一些小餐馆发现,塑料袋用量较大的店基本都在向消费者免费提供塑料袋,但都是不合格的薄型塑料袋。当问及不合格塑料袋的来源时,店主均称市面上已经没有卖的了,他们使用的都是在“限塑”之前提前储备的。对塑料袋收费的个别商家,提供的是合格的塑料袋,售价均在0.2至0.5元。以中号袋为例,各大超市提供的塑料袋基本能按其成本价销售,但一些小超市或是餐馆以0.3元、0.5元的价格出售,显然商家有盈利行为,如果乘以每日塑料袋的消耗量,长年累月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由于“限塑令”将塑料袋有偿使用的实施范围限定为超市、商场和集贸市场,没有将餐饮场所列入,所以目前对餐厅、餐馆的塑料袋使用情况暂不查处。专卖店虽然已经列入了限塑范围,但商家给消费者提供的付费塑料袋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如厚度超过0.025毫米,或是可以降解的纸袋等新型环保材料。如果商家有偿提供的依然是限塑以前的塑料袋,就不合理了。

  据物价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对于塑料袋这类非居民生活必需品,其价格是放开的。加之“禁塑令”明确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可自主制定塑料购物袋价格,同时为防止企业自主定价过低,使得限制、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目的落空,规定其价格不得低于经营成本。由于双方是自愿买卖,消费者如果觉得塑料袋价格高,可以选择不用,但前提必须是商家要提前明示。

  对于是否应将餐饮市场列入禁塑范围之内,县工商局工作人员认为,出于对环保的考虑,“限塑令”旨在限制塑料袋的使用,虽然此次规定没有涵盖这个领域,以后应该出台相关细则,对此予以完善。现在一些餐饮行业商家已经有了环保意识,开始使用新型合格塑料袋,但应以成本价销售,不能在袋子上再赚取利润。同时,不少消费者都表示,“限塑令”的根本是为了环保,不能让塑料袋有偿使用成为商家赚钱的借口。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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