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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盐等将免标保质期

2008/6/27 17:23:41 来源:网友

  9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将正式实施,对食品的标识内容和标识形式将进行更加严格的管理。昨日,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顺德基地为60多位来自顺德、南海、禅城、珠海等地食品生产企业的代表举办培训,讲解新规定的新要求。

  “从9月1日起,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态食糖类免标保质期;凡宣称是“营养”、“强化”食品的,必须在标签上标注该食品的营养素和热量,”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食品与化妆品检测部检验室主任佘之蕴指出,根据新规定,明确禁止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禁止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等。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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