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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令”实施一月遇尴尬 免费连卷袋抢手

2008/7/15 10:12:12 来源:北京晨报

  “限塑令”实施至今已经一个多月,记者近日走访了成都多家超市后发现,购物塑料袋用量明显下降,但很多顾客将超市提供的没有任何标识的连卷袋(即“手撕袋”)代替塑料袋,用于盛装蔬菜、肉类、水果等各种商品。
  据国家塑料制品检测监督中心对北京10家大型超市的连卷袋抽检显示,有两成不合格。专家表示,如果把不合格或非食品专用的连卷袋用来直接接触食物,就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
  现象
  连卷袋成了抢手货“限塑令”中明确指出,不能免费提供的塑料购物袋不包括商品销售场所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盛装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所以在6月1日“限塑令”实施后,消费者仍可在购物时免费获得水果、蔬菜、鸡蛋等的连卷袋。
  记者在蓉城许多超市看到,连卷袋被放在食品区、蔬菜区、水果区中显眼的地方,消费者任意撕扯后,不论是熟食还是生食,都用连卷袋包装后过秤。而很多消费者甚至只买了一样商品,也会拿走很多连卷袋,他们的理由是:环保袋要付费,使用免费的连卷袋肯定划算,而这种袋子拿回家后还能当垃圾袋用。
  调查
  连卷袋上无任何标识
  记者发现,超市提供的免费连卷袋基本上都没有任何标识,而且肉类区、水果区、蔬菜区提供的连卷袋之间基本没有区别,于是有的消费者直接从水果区拿连卷袋到生鲜区装肉。
  在双桥子北京华联底楼超市,在售卖卤菜的一个专柜,记者看到女销售员正用连卷袋为消费者装卤菜,而该连卷袋上没有任何标识。正在选购水果的刘女士认为,这些连卷袋多半用来装肉类和水果,但顾客并不知道它是否为食品专用,超市应该张贴一些标识,告知消费者。
  质疑一
  连卷袋成为新污染源?
  中国标准化委员会、塑料制品标准化委员会秘书长陈家棋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大量使用连卷袋与使用普通塑料袋一样,既会造成白色污染,也会消耗石油资源。在当今世界污染严重、资源紧缺的情况下,不加控制地使用连卷袋会让污染的情况更加严重。
  质疑二
  连卷袋危害健康?
  与普通的塑料购物袋和食品包装袋不同的是,连卷袋基本上没有QS标识也没有“食品专用”的字符,甚至连生产厂家都没有。记者从北京环绿地塑料制品厂了解到,盛装食品的连卷袋和盛装非食品的连卷袋在质地上是有区别的,前者的价格要高于后者。
  陈家棋表示,从今年1月1日起,用以包装食品的塑料制品或容器上都应标QS标识。而劣质包装袋大多以PVC为原料加工而成,极有可能携带有害物质,与食品接触后有可能污染食品,从而给人们的健康带来危害。
  说法
  免费连卷袋也得有“身份证”
  日前,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工商总局公布的“限塑令”相关补充意见称,《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二条所称用于装盛生鲜等食品的塑料预包装袋不得具有提携功能,且须符合食品包装相关标准。
  “限塑令”制定专家组成员、中国塑协再生利用专业委员会副会长董金狮表示,目前超市用来盛装散装水果蔬菜、海鲜等产品的塑料预包装袋,主要是指免费提供的连卷袋。根据补充意见,今后无论是盛装水果、蔬菜、生肉还是熟食等食品的连卷袋,除了不得具备提携功能外,都必须按照食品塑料袋的要求提供给消费者,即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每个连卷袋上除了企业信息外,还必须注明“食品用”、“QS”等标识。“没有标识就直接用来装食物的连卷袋,一律视为不合格。”董金狮表示。
  本报记者张晶实习生奉学勤

  ●延伸阅读
  国家工商总局表示:餐馆暂不“限塑”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餐饮企业被明确纳入限塑范围。对此,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原则上餐饮企业暂不在有偿使用塑料袋范围内。”
  按照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和工商总局公布的最新补充意见,商品零售场所是指所有提供商品零售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都要纳入“限塑”范围。有专家向媒体解释称,这是将“限塑令”的范围明确扩展到餐饮场所、服装店、建材店等。
  对此,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相关负责人在电话中向记者很明确地表示:“原则上餐饮企业暂不在有偿使用塑料袋范围内。”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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