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福建积极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

2008/8/20 14:49:18 来源:网友

  福建省坚持“政府激励、部门协作、逐级推进、分级管理”的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方针,加强点上突破、线上延伸、面上扩展,着力构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运作水平明显提升,食品安全状况特别是基层农村食品安全状况有了明显改善,创建工作有创新、有活力、有成效,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和辐射带动作用。

  今年来,福建省各级政府把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作为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积极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议程,在机构建立、部门协作、创建资金、考核奖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并把示范县建设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相结合,扩大示范综合效应,有力地推动了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该省已有惠安、龙海、连江、尤溪四个县(市)被批准开展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

  在建设国家级示范县的同时,该省药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还积极开展了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街、示范店、示范企业等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使每个县(市)乃至一些乡(镇)、村都有了自己的行业示范“标兵”。此外,龙海市率先在乡镇推进“一会两站”(即消协、投诉站、联络站)群众维权监督网建设;东山县开展每月2次以上的鲜活农产品抽检活动并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光泽县在偏远农村针对6大项38小项食品安全标准认真评选“食品安全示范店”等等;极大地影响和推动了食品安全示范点的整体创建工作。

  在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过程种,福建省不断创新实现有效监管。一是创新了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五统一”(统一确定和分配抽验任务、统一配置和调度使用检测资源、统一检测标准、统一核拨检验检测经费、统一汇总分析和利用检验检测结果)运行机制,做到检测资源和信息互认共享。福建最新完成的重大科研项目“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标准”,首次将仪器的光学指标与检测方法、化学指标相结合,填补了国内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的空白。二是实行食品经营者“一户一档”管理,引导和监督其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协议准入、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等系列质量管理责任等制度,并对其主体资格、自律情况、经营环境、经营行为、商品质量、检查情况等详细列入监管档案,继续完善日常巡查登记、信息公示、事件预警等制度,促进食品经营者诚信经营。三是试行农村聚餐备案制度的做法,举办户要向本村的卫生监督信息员报告,信息员向乡镇(场、区)食安办申报备案,由乡镇(场、区)食安办向县食安办报告,备案内容为就餐时间、就餐人数、场地卫生条件、菜品清单、厨师健康状况等,较为有效地预防了农村群体用餐或大型家宴所引发的肠道传染病及食物中毒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惠安县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已达到80%以上。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