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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检”不再有,问责问到“头”

2008/9/18 10:15:27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国家质检总局17日发布公告,决定从即日起,停止所有食品类生产企业获得的国家免检产品资格,相关企业要立即停止其国家免检资格的相关宣传活动,其生产的产品和印制在包装上已使用的国家免检标志不再有效。(9月17日新华网)

  普通消费者者对国家免检制度和国家免检标志,一点也不陌生,因为“国家免检产品”在做广告时,都不忘对此大加宣传。由于有“国家免检”的资格,此类企业到底节约了多少成本,少了多少麻烦,连它们自己怕也无法统计。可这样的特别待遇以后没有了,这都是三鹿婴幼儿配方乳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闯的祸,很多免检企业会大骂“该死的”三鹿。可骂三鹿的企业,有几家敢说,自己在获得免检资格后,严格地按标准组织生产了?

  我国的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制度,是从2000年开始的,意在促进企业提高质量,避免各种重复性的检查。各企业看到了“国家免检”蕴含的商机,它就像一张通行证,企业有了它,就能畅行市场,不但生产成本降低,市场占有率也会节节上升。国家质检部门是否看到了“国家免检”的商机,不得而知,但其手中的“国家免检”标志,是绝对不会随便给有关企业贴上去的,至少产品质量再过硬,不交钱是不能“免检”的。

  按国家质检总局的说法,他们“每年组织对免检产品开展国家监督抽查,实施严格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可奇怪的是,三鹿的三聚氰胺含量都达到了2563mg/kg,在许多肾结石住院前,质检总局都没检出其不合格来。如果监督不是只在纸上进行,抽查只是走走过场,这样的结果是不会出现的。

  国家质检总局称,停止所有食品类生产企业获得的国家免检产品资格,是“考虑到食品的特殊性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因素的复杂性”。理由倒是很充分,可国家质检总局那么多人,非要在消费者付出健康乃至生命代价后,才有此认识,这样的质检部门,是不是反应太迟钝了?是不是太失职了?

  停止所有食品类生产企业获得的国家免检产品资格,是对企业的惩罚,但谁都知道,发生三鹿事件,不只是企业的错。监管部门谁来承担责任,该受到怎样的处罚?至少目前还没有结论。“免检”不再有,但问责须问到源头,完全让企业和消费者为“免检”埋单,企业不服,消费者也不服。(张铁鹰)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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