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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新规实施10天,无标识手撕袋仍在使用

2008/10/10 15:59:27 来源:网友

    近日,国家三部委发布“限塑令”补充意见明确要求,10月1日起手撕袋(连卷袋)禁止当作购物袋使用,手撕袋(连卷袋)还必须打上“食品用”和“QS”等标识,没有任何标识的空白手撕袋只能使用到9月30日。然而,记者近日走访市区多家超市和农贸市场后发现,我市市场上尚未出现印有“食品用”和“QS”等标识的新款手撕袋,无标识的手撕袋仍在使用,且当作购物袋使用的情况仍存在。

    前日下午,记者在市区世纪联华超市平湖店看到,一位大妈在生鲜蔬果区购买了一袋冬枣后,又另外扯了两只手撕袋,付完款后,她便把两只手撕袋当成了购物袋来用。该超市的工作人员说:“‘限塑令’实施后,把手撕袋当成购物袋的顾客不在少数,手撕袋的使用量至少比‘限塑’前上升四成。”类似的情况,在市区其他几家超市并不鲜见。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我市很多超市的果蔬区,每隔几步就放有滚轴式手撕塑料袋,这种塑料袋在果冻、饼干等散装食品区也成捆堆放。不过,这些手撕袋几乎都没有“QS”等标识。当记者问起正在扯手撕袋买水果的吴女士是否知晓手撕袋有了新标准时,她一脸茫然地告诉记者,只知道塑料袋收费,不清楚手撕袋还有新标准。记者随后采访了几名市民,他们均表示不知道手撕袋还需要标有“QS”,但听说新规定不仅环保,而且对食品安全有了进一步的保障,均表示赞成。

    大润发平湖店的负责人对此表示,该超市会按照标准使用符合要求的手撕袋,但目前超市还有很多没有“QS”标识的手撕袋库存,因此什么时候换有标识的手撕袋现在还不清楚。位于市区环城西路的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平湖店负责人表示,供应有“QS”标识手撕袋的厂家太少,且要价很高,因此换有“QS”标识的手撕袋有一定难度,目前超市正在和一些厂家协商,争取在短时间内使用有“QS”标识的手撕袋。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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