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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乳业30年的反掺假路

2008/10/21 8:29:15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是危机也是契机。2008年9月中国乳业几乎一夜之间集体沦陷于三聚氰胺掺假事件。中国食品安全的四大制度体系随即面临反思和重构。实际上,过去三十年来,在乳业就存在掺假与反掺假的搏斗。但是每一次的制度补救迅速被新的掺假盖过。这需要反思。

  前车之鉴,殷鉴不远。2003年的疯牛病危机也让欧洲人再次惊醒,他们随即让负责食品安全的政府部门独立运作起来,从源头到餐桌一杆管到底。同样可以对照的是,美国仅仅一部《优质热杀菌奶条例》全文就近30万字,细到“饲料-原料奶-加工-市场”全过程的监测监督管理办法。

  在这个关系食品安全的全链条环节上,我们为什么经常出现掉链子?这是正在审议中的《食品安全法(草案)》需要面对的。

  没有如果。

  但我们还是忍不住这样想,如果有更严格的食品安全制度链条可供约束,那么如下的事实绝对让那些曾经风起云涌的中国乳业巨头,比谁都积极呼唤严格的食品安全制度安排。

  10月16日,蒙牛股价在8.3港元左右,摩根大通给予蒙牛乳业的目标价却是3.8港元,中金在建议“卖出”蒙牛乳业的同时,更是仅给出2.9港元的目标价。急挫自三聚氰胺事件爆发以来———整个中国乳业上市公司市值蒸发了超过200亿元。

  在较悲观的预测中,中国乳业板块的市值还将继续蒸发几十亿元。

  这是制度缺失的悲剧。

  可以作为对照的是,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美国保健与公共事业部和美国公共卫生署联合颁布的《优质热杀菌奶条例》———最初版本颁布于1924年,全文近30万字,涵盖了“饲料-原料奶-加工-市场”全过程的监测监督管理办法。

  10月23日至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是次会议,《食品安全法(草案)》将进入三堂会审。

  根据中国《立法法》规定,一般法律草案经过三次审议后通过实施。此前《食品安全法(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

  《食品安全法(草案)》第一次会审还是2007年的12月26日。直至2008年8月份才进入二审。“如果不是随后发生的三聚氰胺事件,三审不会这么快。”相关法律专家表示。2007年生效的《物权法》就曾经因各界争议较大,在立法机关经历了七次审议。

  但仅仅时隔两个月之后,即再次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食品安全的制度通道已经尽快建立,已经成为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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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监管体系迷思

  10月9日正式公布施行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虽然部分承袭了国家层面的分段监管,但由于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能从制度上限制过去存在的各部门之间相互推脱的现象。

  在三聚氰胺问题暴露之前,中国奶业协会顾问王怀宝告诉记者,河北省奶协动了很多脑筋,期望彻底解决三鹿集团曾经出现过的掺假问题。为此包括购买摄像机,到当地掺假物资销售最猖獗的某县采集证据。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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