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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乳业30年的反掺假路(2)

2008/10/21 8:29:27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河北奶协多次跟县里的监管部门反映,奶协还录下像来,也没解决问题。”王怀宝说道。在《食品安全法》出台之前,一杯安全的牛奶,存在于法律法规、监管体系、质量认证体系、国家标准体系等四大安全体系交叉框定的食品安全范畴中。

  《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构成的法律法规体系;多部门各有分工形成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质量认证体系,现有乳与乳制品的认证主要包括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其中为主的体系认证包括ISO体系、GMP(良好生产规范)、GAP(良好农业生产规范)和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等等;数以千计的通用食品相关标准以及250条左右的乳品相关标准构成的国家标准体系。

  在上述四个维度中,饱受诟病的争议点之一就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在记者采访中,多个熟悉行业状况的人士提及监管环节的遗漏和缺失。

  一些乳业内人士相信,10月9日正式公布施行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虽然部分承袭了国家层面的分段监管,但由于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能从制度上限制过去存在的各部门之间相互推脱的现象。

  即使如此,一位浸淫乳品行业几十年的权威人士告诉记者,彻底根除现有危及乳品安全的实际问题及潜在威胁需要追溯他的源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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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业掺假乱象

  这期间甚至出现了“地下研究机构”专门研制、销售同时掺假“蛋白和脂肪”两大主要指标专用的“二合一”复合添加剂,提供给非法收奶站或挤奶站,以蒙骗现代化检测仪器。直至这次三聚氰胺的集体爆发。

  中国乳业与掺假搏斗了30年。1978年时,中国存栏奶牛共48万头,年产原料奶97万吨。48万头奶牛中,国营的奶牛场饲养着37万头(农垦系统27万头),占总头数的77.18%,集体饲养8万头,个体饲养3万头,仅占6.2%。

  “1978年开放了允许私人饲养奶牛的政策,少数散养业主为了生奶赚个好价钱,开始动脑筋掺假”,上海奶协副秘书长顾佳升告诉记者。

  顾佳升曾在某大型乳业公司主管过多年技术部门。包括他在内的许多乳企技术主管发现,总是需要不断开发各种现场测试用的“快速测试盒”,而且从过去发生过的四个掺假阶段的“攻防”来看,掺假手段往往领先于检测手段进行应对性的“技术升级”。

  早期收购生奶单纯以重量或容量计价,或以感官评定等检测为辅。掺假者多数只掺水,顾佳升解释道:“如果掺入清水的量不超过15%,感官评定一般难以察觉。”

  为应对掺水,乳企鉴于单纯掺水导致牛奶比重降低,增加了在现场测试比重项目应对。掺假者就在掺水的同时,掺入米汤、豆浆、面糊、盐、化肥、牛尿、泥灰等物质以提高比重。在这第二个阶段后期,企业纷纷增加滴定酸度、碱度(玫瑰红试验)、淀粉、杂质度、冰点测试等辅助项目应对,但效果不甚理想。

  反掺假的失败,导致在上世纪80年代初,发生了食用奶粉中毒事件。后经查实,掺假者在加水之后,为了增加比重添加了土墙上析出的土盐,而土盐中含有大量亚硝酸盐。

  乳企为此引进了手动浊度脂肪快速测定仪,实行“以脂论价”办法。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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