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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龙治水”能否确保百姓餐桌安全?

2008/10/26 9:05:50 来源:新民晚报

  昨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备受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法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丛斌表示,目前的食品安全法草案确定是“五龙治水”,即由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段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发生‘三鹿事件’的一个原因就是多头管理、责任不清。建议有关方面在监管体制上加大改革力度,成立国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之类的机构,以更好地协调好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的监管工作。”丛斌说。

  11个部门管不好一根香肠

  常委会委员温孚江表示,在食品安全管理中,多头管理与监管空白同时存在。“听说一根香肠共有11个部门管理,但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相关部门经常相互推诿,人们不知道该找谁。”

  常委会委员韩寓群介绍:曾经有媒体报道,违法分子在宰牛前给活牛注水,却没有人管这种事情。但后来发现,此前曾有9个部门来检查、收费。“但一旦出了食品安全之事,谁负责却说不清。”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华福周强调,草案中应强化部门的责任表述,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和权力,不要让食品安全监管成为各部门间的利益纷争。

  让严重违法企业“倾家荡产”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汤小泉表示,一些企业食品安全意识淡漠,只关心企业的经济利益,甚至知法犯法。“对那些不管老百姓死活、向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要坚决吊销生产许可证,对违法企业判处‘死刑’。”

  按照目前食品安全法草案的规定,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食品及用于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等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草案的法律责任偏轻,而且幅度过大,加大了执法难度,也增加了执法的随意性。

  常委会委员丛斌建议,对有严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企业,不仅要在经济上处罚,还要其“倾家荡产”。

  而常委会委员范徐丽泰则指出,发现不安全食品应立即召回,并进行调查,在对相关企业和人员进行处罚的同时,还应要求其公开道歉。

  常委会委员汪光焘说:“一旦发生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应该终身禁止从事食品行业,强化法律的威慑力。”记者周婷玉 邹声文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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