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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列罗致消费者公开信 在华5年维权终胜诉

2008/11/5 11:50:35 来源:金陵热线

    经过五年的维权,费列罗最终获得胜利。

    2008年3月24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费列罗公司赢得了与蒙特莎(张家港)食品有限公司的知识产权纠纷。这是“中国法院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外国企业知识产权的第一个案例”。法院全面肯定了费列罗在向中国消费者提供其原创的、世界著名的费列罗ROCHER巧克力中所做出的贡献。费列罗对此项判决表示赞赏,因为这是对费列罗ROCHER及其特有的包装和原创的商业外观在中国取得成功的认可。

    全球第三大巧克力生产商费列罗,是1946年在意大利成立的国际知名品牌,旗下的费列罗ROCHER产品多年来一直保持着其特有的金箔纸包装,椭圆标签、金色的装饰和绶带状图案,底托,和可以充分展现其整体金色效果的透明礼盒,并因此而被消费者所认知。所有这些特有的包装和外观设计都被认定为是费列罗所原创的、独有的产权。因此,任何未经授权的仿冒行为将被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并为法律所禁止。而蒙特莎(张家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莎TRESOR DORE”巧克力产品,多年来擅自使用了费列罗公司FERRERO ROCHER系列巧克力产品特有的包装、装潢,对消费者有误导作用。

    针对以上知识产权纠纷,费列罗公司于2003年提起诉讼,在近五年中历经了一审、二审和再审。最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金莎TRESOR DORE”系列巧克力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此项判决受到来自国内外的充分赞赏。此举被认为充分证明了中国司法系统的有效性,同时也是一个中国政府保护行业知识产权的成功案例。

    下面是Ferrero Rocher费列罗巧克力和金莎TRESOR DORE榛果巧克力比较照片,费列罗公司恳请消费者仔细分辨比较!

 

 

    对普通的中国消费者而言,要想从这些仿冒品中辨别出费列罗来,殊非易事。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消费者能品尝到纯正的意大利巧克力,费列罗提醒消费者在选择产品时,认明以下费列罗ROCHER的特殊标志:

    1每颗巧克力及盒盖上烫金标贴清楚印有FERRERO ROCHER字样;

    2产品标签清楚印有“费列罗产品”椭圆标志和“原产国:意大利”字样;

    3 FERRERO ROCHER并没有在国内合资或授权生产。

 

 

    中国有句俗话,“酒香不怕巷子深”,费列罗相信有信誉有质量的跨国企业及其产品定将在日益成熟和稳定的中国市场获得尊重和成功。同时,费列罗感谢广大消费者长久以来对费列罗产品的支持,并一如既往以高品质高气质的巧克力来回报您的厚爱!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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