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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检食品可以卖到12月31日

2008/12/17 15:19:49 来源:网友

     由于三鹿毒奶粉事件,国家质检总局9月17日宣布停止实行食品类生产企业国家免检制。可是近日一些读者反映,为什么超市仍有“国家免检”食品在销售,而且还搞起了促销。

  记者昨天走访本市家乐福、乐购、沃尔玛等超市,据超市方面人士称,这些标着“免检”标志的商品并非有质量问题,只是按照国家规定虽然不再实行国家免检制,但其包装可以使用到今年年底,由于大限将至一些厂家才主动促销。从超市来讲,是否国家免检并非为进货时的审核条件,不过从明年1月1日起,标有“国家免检”标志的食品超市将拒绝进货。

  据了解,今年9月17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停止实行食品类生产企业国家免检,原免检产品包装上的国家免检标志也不再有效。但是考虑到企业的现存包装浪费问题,从9月18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为印有免检标识的产品包装使用过渡期,在此期间生产的产品使用印有免检标识的包装,不作为违反免检标识规定查处。但自2009年1月1日起,所有食品企业将禁止使用印有“免检”标识的包装,否则将依法予以查处。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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