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品用甲醛泡制后,看上去很新鲜,但吃到肚子里对人体有害;工业亚硝酸盐能为猪肉保鲜,但人吃后轻则恶心呕吐,重则危及生命……
有人感慨,民以“添”为食。滥用食品添加剂,已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昨日,省卫生厅发布《打击餐饮行业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通知表示,3月份开展的食品安全宣传月,将重点关注食品添加剂的安全问题。
食品添加剂不等于有害物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添加剂,被允许在食品生产中使用。根据我国规定,食品添加剂在使用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不对人体产生任何危害;不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不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不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