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食品药品企业 实行第一责任人制

2009/2/20 10:46:39 来源:网友

      记者昨日从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上获悉,今年贵州省食药监部门将严格执行安全事故问责制度,实行食品药品企业第一责任人制。

  今年,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严格安全事故问责制度,形成食品药品安全权责相对应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对食品药品企业违反法律、标准生产经营或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