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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冷冻食品抽检 20%不合格

2009/2/25 9:00:18 来源:第一食品网

    记者从市消保委了解到,经过检验,在我市几家大型卖场抽检的15个批次的冷冻食品中,有3个批次的样品品质不合格,另有2个批次的样品存在标签不规范的问题。冷冻产品质量合格率为80%。

  据悉,为了了解我市冷冻食品,特别是速冻火锅料的质量状况,给我市消费者选购冷冻食品提供,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8年12月,以购样的形式随机抽取了我市几家大型卖场的15种冷冻食品进行比较试验。这15种产品产地主要涉及内蒙、河南、福建、广东等多个省份,检测项目则包含了产品的卫生指标、理化指标及食品标签标注等。

  品质不合格的产品为:

  1、厦门富山诚达百货商业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福建海壹食品饮料有限公司2008年7月12日生产的“海旺”牌“脆皮虾饼”,不合格项目是:菌落总数超标,标准要求为≤50000 cfu/g,而实测结果为1.9×105 cfu/g;检出柠檬黄8.2×10-3g/kg、日落黄0.011 g/kg,而根据标准要求,这两种着色剂均为“不得使用”。

  2、厦门润瑞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福州百洋海味食品有限公司2008年10月16日生产的“百洋”牌“肘花卷”,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超标,标准要求为≤50000 cfu/g,而实测结果为9.0×105 cfu/g。

  3、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厦门湖里商场销售的浙江省定海针水产食品有限公司2008年11月08日生产的“aka”牌“黄金一级棒”,不合格项目为淀粉超标,标准要求为≤15%,而实测结果为17.4%。

  厦门市消保委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冷冻食品时应注意:首先看日期,即尽量选择生产日期靠近购买日期的冷冻食品,以保障所购买商品的新鲜度;其次是看色泽,对于颜色过于鲜艳的食品,应谨慎购买,以防其加入不必要的色素;再次看包装,注意查看包装袋是否破损,包装袋破损的食品易被细菌污染。若包装袋上的结晶霜洁白发亮,食品冷冻坚硬,应该是保存良好的;再看标识,完整的产品标识应包含有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贮存条件、食用方法等,消费者在购买时应仔细查看,以购买到自己心仪的商品。最后,切记要留凭据,购物小票、发票等相关票据是消费者在遇到消费纠纷时的有利凭证,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注意有效票据的留存,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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