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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消费维权成本”有利促进消费

2009/3/16 10:49:28 来源:腾讯网

■孙瑞灼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来临,《中国新闻网》针对消费者维权意识所作最新调查结果显示,在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会选择何种方式维权”问题上,有63.817%的受调者选择“默默忍受”,而近七成消费者认为维权成本太高。(《中国新闻网》3月15日)

   这样的调查结果无疑让人感到意外和悲哀,在一个法治社会里,居然超过六成的消费者在权益被侵害选择“默默忍受”!从调查的结果来看,显 然正是过高的维权成本,挡住消费者维权之路。几乎有多少消费者认为维权成本太高,就有多少消费者在权益受侵害时选择沉默!

   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我们能理解消费者的苦衷。他们不是不想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是迫于无奈。试问,为了一件价值很小的商品,数十次往返于商家、质量鉴定等部门之间,这样的维权你愿意吗?为了维权,让你先垫付数千元的质量鉴定费,这样的维权你犹豫吗?一旦质量没问题,这些钱就打了水漂儿,这样的维权你能坚持吗?而且,在维权过程中,消费者还面临取证难、投诉难、查处难、诉讼难、赔偿难等诸多问题。可以说,维权成本过高问题,已经成为消费者“不能承受之重”,也成为造假、售假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试想,当消费者面对侵权时都选择“默默忍受”,那造假者能不更加猖狂吗?那些假冒伪劣产品能不更加泛滥肆虐吗?

   在我看来,导致消费者维权成本过高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消费者维权支出的金钱、时间、人力等成本过高;二是消费者能得到的赔偿却相对低得多,导致消费者维权往往“得不偿失”。因此,降低消费维权成本也需从两个方面入手。首先,必须切实减轻消费者维权的成本负担。一方面,政府部门要坚持便民、利民、公益、服务的立场,尽量降低甚至免除消费者维权所需的鉴定费用,或者规定由商家承担相关鉴定费用;另一方面,要尽量缩短消费维权的流程,简化程序,降低消费者维权的时间和人力成本。

   我以为,必须切实提高造假者对消费者的赔偿额度。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行的是双倍赔偿原则,但我认为这还远远不够。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中国消费者维权获胜后,目前每案得到的赔偿金平均为700多元人民币,而美国平均每案消费者获赔35万美元,是中国每件赔偿额的3700多倍,“尽管国情不同,但中国赔偿额度明显偏低”。因此,有必要对法律进行修改,加大赔偿力度。一方面使造假者得到足够的教训,使他们不敢轻易造假,另一方面使消费者能获得高于所付出的维权成本的赔偿,提高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

   其实,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在降低消费维权成本上做出了努力,规定了“损一赔十”的条款,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法律缺憾。这种“损一赔十”规定能否扩展到所有的商品领域,从而切实加大对消费者的补偿力度呢?我认为值得期待。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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