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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消费者送检食品将由政府埋单

2009/3/19 13:32:53 来源:都市时报

 省卫生厅厅长陈觉民介绍,过去,普通消费者向监管部门送检食品时,需承担检验所产生的各种费用。这种状况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消费者主动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不高……

  昨天(3月18日)从全省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工作会议上获悉,省卫生厅将组织制定实施本省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同时建立为风险评估提供足够技术支撑的实验室网络、信息采集和分析网络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网络。

  根据即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实施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样品;在消费者主动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申请检验过程中,不得收取检验费用和其他任何费用。检验所产生的费用由县级以上卫生、食药监行政部门向当地政府汇报,由政府解决。

  省卫生厅厅长陈觉民介绍,过去,普通消费者向监管部门送检食品时,需承担检验所产生的各种费用。这种状况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消费者主动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不高;即便消费者确有送检需求,也因费用的困扰而使一部分人望而却步。

  “《食品安全法》将‘有偿送检’变为‘无偿送检’,其中很重要的一个目的,就是吸引消费者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中来,为监管部门实施更全面有效监管提供信息、拓展渠道。”他进一步说,这些信息将进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中的信息采集和分析网络,为实施风险评估提供依据。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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