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餐馆喝啤酒时,一瓶啤酒中喝出了棉絮状杂质,餐后5人中有3人出现了腹痛、呕吐现象。3月16日,这起食品消费纠纷通过绍兴县消费者协会钱清分会的调解得以解决,餐馆免去了消费者280元餐费,医疗费则由杭州西湖啤酒厂承担,同时,啤酒厂再补偿消费者啤酒5箱。
据了解,3月10日,消费者李先生邀请4位生意上的伙伴到杨汛桥镇上的一家餐馆用餐,酒过三巡后,有人发现刚倒了一半的一瓶啤酒中有棉絮状杂质,大家当时并不在意,只要求餐馆老板调换了该瓶啤酒。用完餐后,其中3人突然发生了腹痛、呕吐的症状,于是3人马上到附近医院检查。医生诊断认为是轻微的食物中毒。消费者分析后认为,在餐馆所喝的啤酒疑点最大,便找到餐馆老板理论。餐馆老板找来了啤酒生产厂商,但三方却因赔偿事宜难以达成共识,最后闹得不欢而散。李先生随后向绍兴县消费者协会投诉,消协工作人员和三方进行了多次沟通,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