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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零售业试点保健食品准入

2009/3/26 8:33:55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从去年的震惊全国的三鹿奶粉事件,到最近上海等地工商局监测15%保健食品不合格,保健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食品安全的重灾区。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明确表示“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但截至目前,《食品安全法》细则尚未出笼,为了尽早尽快地规范市场,淘宝网和浙江工商部门联合首创的保健食品网络信息发布管理规范“试点”。

     淘宝网协同杭州市滨江区工商分局,试点建立保健食品网络信息发布的管理规范,对所有进入淘宝网平台发布的保健食品信息进行准入制。此举在全球互联网行业尚属首创。业内人士分析,这将成为淘宝网继“信用体系”、“消费者保障计划”、“第三方支付担保交易”后,打造的又一网络零售行业的事实标准。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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