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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水算不算泉水,你来定

2009/4/27 8:55:31 来源:网友

  4月24日,湖南省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数十位专家汇集一堂,将2006年由省质监局发布实施的DB43/339——《桶(瓶)装饮用天然泉水》标准,重新拿到圆桌会议上进行讨论,并决定在5月10日正式审议修订。一直关注桶装水问题的本报记者成为受邀参加的唯一媒体代表。

  据悉,此次讨论并拟修改的内容主要包括四方面:

  第一,标准名称由《桶(瓶)装饮用天然泉水》改为《桶(瓶)装饮用(天然)泉水》。

  第二,将修改(天然)泉水的定义。拟将(天然)泉水定义为:“以地表水或地下水(主要包括井水、泉水、山涧水、水库水、湖泊水)为原水,经过过滤、臭氧处理、消毒和去离子处理后,祛除了水中的微生物和其他有害成分,保留了部分对人体有益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其界限指标和限量指标实测值低于水源水的实测值25%),仍能达到界限指标,不含任何化学添加物,密封于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并将该类产品进一步细化为泉水和天然泉水两类。

  第三,饮用(天然)泉水的pH值由原标准的6.0-7.5调整为6.5-7.5。

  第四,卫生执行标准由《国家矿泉水卫生标准》修订为适用《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据湖南省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冯敏介绍,之所以要修改该标准,主要是调查研究和实际检测工作反馈,有一些部分需要因地制宜进行修改以适应发展形势,其次是需要加强水质的监管力度,使标准具有更加有效的规范力度。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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