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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吸烟 拟最高罚两百元

2009/5/18 12:20:32 来源:北青网

 本报讯 本市有望在修订《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时,适当提高对违法在公共场所吸烟个人的罚款额度。目前,法规修订草案的起草者计划将个人罚款额度从现行的10元提高到50至200元。

  据介绍,依据本市现行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以及2008年公布实施的《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若干范围规定》,将禁止吸烟的管理权下放给每一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证券公司和办公大楼的管理者,要求在诸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办公、会议等室内工作场所,不仅要有禁烟规章制度,还要悬挂禁烟标识。

 

  目前,本市相关法规对于个人公共场所违法吸烟的处罚为10元,处罚力度较小,难以起到惩戒作用。据了解,目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已将修订《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纳入立法规划。全国公共场所控烟立法专家组成员、北京市修订《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立法参与者崔小波教授表示,立法调研专家组计划在法规修订草案中将个人在公共场所违法吸烟的处罚额度从目前的10元提高到50元至200元。

  崔小波教授表示,根据专家组对北京市民的调查显示,在6000多人参与的随机调查中,70%的被调查者对个人违法吸烟罚款提高至最高200元表示支持。其中半数以上市民还表示希望政府加大控烟的执法力度。

  据介绍,《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修订草案的内容起草有望在今年年底前将完成。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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