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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进入实施倒计时 食品产品责任险趋热

2009/5/22 10:37:39 来源:金融时报

    有别于1995年施行的旧版《食品卫生法》及一系列法规,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首次专章明确了食品安全标准,并在监管范围和惩罚力度上较以往有了明显强化,首次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如《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公众关注的《食品安全法》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新法有关食品安全标准的首次明确和"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首次引入,令诸多食品生产企业对食品质量是否达到新法明确的安全标准,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

  记者近日采访获悉,今年以来,到经营产品责任险的多家保险机构咨询产品责任保险尤其是食品责任保险投保事宜的企业客户数量明显增多,甚至有的公司在今年前4个月接待的企业客户数量就达到以往历年平均的咨询数量。


  首设"惩罚性赔偿"制度

  "近期一些食品生产及销售行业以及保险中介向我公司咨询产品责任保险的数量,较以往增多,公司也在积极接洽,但截至目前,尚未转化为实际的投保行为。"中国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责任信用险事业部总经理许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介绍。

  "4月末,天津一家肉食加工企业前来咨询猪肉安全、家禽安全责任保险的投保事宜。3月份开业以来,我们明显感觉到新法的即将实施,让越来越多的食品制造商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和责任保险投保事项,而不像以往那样,大多数局限于外资厂商。"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保险")北京分公司总经理于璐巍对记者介绍称,今年以来美亚保险在华机构共接到10余家客户有关食品产品责任险的咨询,这相当于美亚保险往年平均的咨询数量。

  有别于1995年施行的旧版《食品卫生法》及一系列法规,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首次专章明确了食品安全标准,并在监管范围和惩罚力度上较以往有了明显强化,首次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如《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这显然有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面对全新的法律环境,食品生产企业必须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统一的安全标准,这也意味着客观上会给食品生产商带来其生产经营活动的索赔风险。"美亚保险副总裁曾晓曼如是认为。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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