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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打破安全与产业发展之间的平衡(4)

2009/5/31 3:46:24 来源:中国经营报

  近年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回放

  2003年“金华火腿”案:金华市的三家火腿生产企业在生产“反季节腿”时,为了避免蚊虫叮咬和生蛆在制作过程中添加了剧毒农药敌敌畏。

  2004年“阜阳奶粉事件”:由于出售没有营养的劣质奶粉,导致被喂食儿童出现夭折或严重营养不良症(“大头娃娃”),该事件使国家启动了整个食品行业的安全工程。

  2004年“陈化粮事件”:当年全国10多个省市粮油批发市场陆续发现国家粮库淘汰的发霉米在市场销售,虽然价格比一般大米便宜逾三成,但含有可致肝癌的黄曲霉素。

  2005年“苏丹红事件”:当年英国食品标准署向消费者发出食用含有添加苏丹红色素食品会致癌的警告,随即我国政府展开拉网式普查,发现我国可能含有苏丹红的进口食品或原料多达618种,其中包括部分在我国销售的肯德基、亨氏产品,以及典型的红心鸭蛋。

  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起因于全国各地陆续收治婴儿泌尿系统结石患者骤然增多,后经查实石家庄三鹿集团生产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所致,之后国内多家奶粉企业均被检出三聚氰胺。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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