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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亮:便民的食品安全法才能承载民意

2009/6/1 9:39:07 来源:重庆时报

  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今天也是儿童节。在这个时间节点,施行新法,似乎别具况味。孩子天然属于抗风险系数较低的群体,需要呵护;其实,无论孩子和成人,都需要一个完全可信赖的食品安全环境。

  新法能否坐收此效?先来看看新法规:任何食品添加剂目录外的都将不能用、任何食品都不能免检、权益受损消费者可要求10倍赔偿。专家也表示,新法将赔偿标准大大提高,加大了经营者的违法成本,起到震慑作用。

  此话,或可理解为对新法的一种良好祝愿。因为实效如何,现在还言之尚早。上述新规不过是食品安全的一次常识回归而已。历经苏丹红、瘦肉精、三聚氰胺、OMP等考验的国人,现在不会乐观地以为,一部法案就可一劳永逸地修复所有食品安全漏洞。

  当然,也不用过分悲观,新法也颇具亮点。从“食品卫生法”到“食品安全法”,两字之变,折射出观念的转变。“安全”的内涵和外延无疑比“卫生”深广得多。卫生不一定能带来安全,但安全的底线却是卫生。这就等于从制度上加固了食品安全的防火墙。

  现在新法横空出世,这部法律只有最大限度地便民利民,才能发挥出最大的法律和社会效力。就在前几天,司法部还推行了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使民众能更便捷地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实实在在地体会公正,获享正义。具体到新法来说,备受瞩目的“损一赔十”条款,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若这类条款,能切实保护相对弱势的消费者的权益,新法才不致沦为“纸面上的规定”,才能焕发亲民、便民的光彩,也才能真正被公众所信仰。

  食品安全问题,也不光是执法严苛就能完全规避的。社会环境,企业伦理、商家信誉都是维系食品安全不可或缺的经纬线。在这新法实施的第一天,我们还是希望看到一部便民利民的法规,来承载厚重的民意期许。(作者:李晓亮)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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