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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实施 餐饮纠纷投诉“换门庭”

2009/6/4 16:44:01 来源:中安在线

  以前市民如果在饭店吃到苍蝇、发现蟑螂,都知道向卫生监督部门投诉,但从今天起,广大市民请注意了:今后如果再遇到类似事件,市民应向当地的食品药监部门投诉。

  在昨天上午召开的省食品药监局会议上,该局局长刘自林介绍:随着新的《食品安全法》6月1日正式实施,原本属于卫生监督部门监管的餐饮服务业,现在正式移交给食品药监部门。

  与此同时,全省15.6万登记在册的餐饮企业,将陆续启用统一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已经沿用几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将逐步退出。“当然现有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在有效期之内仍然可以继续使用,到期之后必须更换新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各县(市)需要换证的餐饮企业,可到当地的县(市)食品药监部门提交申请许可,审核通过后将获颁新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未通过的,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将一并退交申请人。

  市民最关心的莫过于到饭店吃饭遇到问题,应该向谁投诉了。记者从食品药监部门获悉,今后市民遇到餐饮纠纷问题,可直接向当地食品药监部门投诉,各地市食品药监部门要设立并公布相应投诉电话。最快2个月,最慢不会超过4个月,投诉电话将开通。

  另记者从省卫生厅、合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获悉,今起《食品卫生许可证》将停止发放;但是在食品药监餐饮投诉电话尚未设立的过渡期间,市民有餐饮方面的问题投诉还可拨打原有的卫生监督热线。合肥地区市民可拨打0551-2182516投诉咨询。 (孙斌园、吕进、杨春艳)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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