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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全 食品包装材料纳入监管是一大进步

2009/6/11 9:26:14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

    自6月1日起,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4次审议的《食品安全法》开始施行,它取代了实施达14年之久的《食品卫生法》。值得包装印刷企业关注的是,这部法律将食品包装纳入其范畴,对食品包装提出了明确要求: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禁止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作为食品的“贴身衣物”,食品包装的安全性直接影响着食品的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包装在使用过程中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不良的影响。“食品包装安全等同食品安全。”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在接受《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采访时提出了这个观点。

  目前我国的食品包装安全现状如何?《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包装生产企业的生产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实现食品包装安全还有哪些问题?在6月2日举办的《食品安全法》交流会上,《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请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及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胜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解答。

  将食品包装材料纳入监管是一大进步

  【法律原文】

  第九十九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指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和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涂料。

  【相关解读】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认为,《食品安全法》从字面上看是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的法律,但该法在条文中明确规定适用于5类产品的生产和经营:一是食品本身,二是食品添加剂,三是食品包装和容器,四是用于食品生产的工具和设备,五是食品相关产品。因此他认为,从广义上讲,《食品安全法》包括了对食品包装安全的规定。而将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和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等纳入《食品安全法》范畴,是一大进步。

  不过,董金狮坦言,《食品安全法》的具体条款,有的没有明确规定适用于哪一类产品,有的则清楚地说明适用于食品还是包装。当然,大部分条款还是适用于食品本身。这样就使包装企业在执行过程中会有一些混乱,不太清楚自己应该执行哪些条款。因此,他希望国家将来在出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或相关细则时能够将之明确和细化。

  食品包装材料应当无毒、清洁

  【法律原文】

  第二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第二十八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相关解读】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包装进行了明确规定:食品包装材料应当无毒、清洁,禁止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董金狮认为,目前食品安全问题已经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但是食品包装,特别是塑料包装对人体的潜在危害,却被很多生产企业及消费者忽视。从食品安全的角度来讲,食品包装材料的不安全会直接导致食品的不安全。食品包装材料是一种“隐形添加剂”,从甘肃省定西县食品包装袋苯超标事件中就可以看出,我们生活中的很多包装材料都可能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但由于其毒性的散发过程大部分是隐性的、慢性的,因此多被人忽视。在英、美、日等国家,食品包装安全和食品安全同等重要。如果我们的企业不树立“食品包装安全等同食品安全”的观念,那么迟早有一天会尝到苦头。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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