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山东率先发放 《临时食品流通许可证》

2009/7/17 15:42:39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记者 李岩侠

  本报济南 7月16日讯 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我省将在全国率先在流通领域推行新的《临时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6个月。原来由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继续有效,《卫生许可证》期限到期的或在有效期内想自愿换发《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经营业户可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临时食品流通许可证》,办证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