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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服加料减肥药 瘦身惨变精神失常(2)

2009/7/18 8:58:04 来源:广州日报

  健康减肥还得靠节食和运动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陈祖辉博士指出,门诊发现青睐减肥保健品和药物减肥的往往是三十至四十岁的女性。此外,年轻女孩容易被花样繁多的“绿色减肥食品”诱惑。

  “减肥主要靠‘控制嘴,摆动腿’,两者都做不到,靠吃药或者保健食品,怎么可能瘦得了呢?”广东省人民医院营养科马文君副主任医师指出,减肥是持久战,最忌讳“速战速决”的心态,否则轻则失财,重则伤身。

  “现在很多女性不切实际地追求骨感美,体重指数在23以下,也加入了减肥军团,实在不必要。”她指出,减肥前要先测算自己的体重指数即体重(公斤)/身高(米)2是否达标。根据亚洲人体型特点,体重指数为23以上算超重,25以上算肥胖,需要减肥。

  “通常体重指数在28以下,运动六个月,体重下降5%~10%,就已经很不错了。”她质疑,能让人“几天内瘦身”的保健食品,要么是宣传有水分,要么是内藏玄机。一些小美容院推销的号称有减肥效果的“维生素丸”,成分不明,最容易动手脚。“是药三分毒,私自添加药物的‘保健品’你敢吃么?”

  马文君指出,减肥药物有严格的适应症,通常只有两类情况才需要减肥药物的介入。一是体重指数在28以上者,二是对于体重指数在24至28之间者,如果已出现糖尿病等并发症,或者控制饮食六个月仍不能达标且体重有继续上升的趋势,可以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


  专家提醒

  18岁以下不宜吃药减肥

  马文君建议,减肥要制定正确的策略,通过饮食控制和运动,而不要迷信所谓的“减肥食品”。

  如果出现超重问题,通过控制饮食、加强运动三个月仍不见效,应到医院内分泌门诊排除激素水平异常引发的肥胖问题。通常多囊卵巢综合征、内分泌紊乱、甲状腺功能低下等都有可能引起超重。如果是单纯肥胖,可以到营养科就诊。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陈祖辉博士指出,成年人的年龄每增加十岁,体重会上升1公斤。每个年龄段的饮食和运动减肥策略有所区别。

  对于儿童,应采取平衡饮食、控制食量。18岁以下未成年人因处于发育期,体重波动是正常的,尤其不宜吃药减肥。

  18岁至三十多岁发胖,应以运动为主,饮食控制为辅。这个阶段精神压力大,工作或者感情出问题,容易因情绪失控超量进食,因此还要注意调节心理。

  四十岁以上发胖,运动量不宜过大,食物以清淡为宜,对体重不宜过分苛求,但要注意控制脂肪含量,女性脂肪占体重比率不要超过30%,男性不宜超过25%。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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