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专业视角 > 正文

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申报指南(2)

2009/7/28 9:49:32 来源:中国饲料行业信息网

4.3 产品概述

概述产品有效组分、研制机理、生产工艺、用途及试产情况,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稳定性。

4.4 产品有效组分、理化性质

4.4.1 有效组分为化合物或络合物

4.4.1.1 有效组分化学名称、分子量、分子式及结构式。

4.4.1.2 有效组分理化性质,包括感官性状(色、味、存在状态等)、物理化学参数(例如沸点,熔点、比重、折光率、在常见媒体中的溶解度、对光或热的稳定性等)。

4.4.2 有效组分为动物、植物或微生物

说明有效组分的属、种(必要时亚种或株)的中文名称和学名(拉丁文),并说明来源(例如:植物的产地、采用部位、收获时间;微生物从何处获得等),若产品是发酵法生产的, 生产用菌株在工艺中已失活或除去,不产生有效作用的,此菌株不须鉴定。

4.5 有效组分化学结构测试报告;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的分类鉴定报告

4.5.1 有效组分为化合物应说明确认实验所用仪器和测试的方法,(例如红外紫外光谱、质谱或核磁共振的谱图,化学官能团的特征反应等),附正式的测试报告。

4.5.2 有效组分为动物、植物、或微生物,应进行分类鉴定

分类鉴定到属、种,必要时到亚种或株。

分类鉴定应由法定的机构承担,附正式的鉴定报告。

4.5.3 转基因的产品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6 生产工艺、制造方法、微生物菌种和培养基规格

简要说明中试生产所用原料、设备、生产过程中的各步骤。例如化学合成反应、提取反应、发酵反应和提纯的方法。微生物产品还需提供菌种名称、来源及培养基成分。

4.7 产品稳定性试验

稳定性试验是指产品对存放时间和外界环境影响的耐受能力。试验持续时间不得短于保质期。产品稳定性试验报告由申请单位(或研制者)或质检机构提供。

4.7.1 提供产品在保质期内不同时间段主要指标的测试结果。其结果应达到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

4.7.2 如果温度和湿度对产品有影响,应提供产品在不同温度和湿度条件下,主要指标的测试结果。并在产品说明书上标明存放时适宜的温度和湿度。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