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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潼南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 保障食品安全

2009/8/10 13:45:31 来源:重庆新闻网

     近日,重庆市潼南县县长罗建极主持召开第46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卫生部等七部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实施意见。会议认为,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积极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严格把好食品安全关。

    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责,高度自觉地把食品安全工作抓紧抓好。一是加强宣传,狠抓落实。在现阶段对《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和宣传,仍然是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中心任务,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在加强学习领会的基础上要继续开展多形式、多渠道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责任,各司其责。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过程中要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司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尤其是各职能部门,不得互相推诿,必须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工作。农业部门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畜牧兽医部门要做好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农办要做好蔬菜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质监部门要做好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工商部门要做好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商贸委要做好生猪屠宰和酒类流通的监督管理工作;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职能调整完成前,卫生部门要做好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确保监管不留空档和盲区。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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