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各地动态 > 正文

河北食品经营者即日起须申办食品流通许可证

2009/8/18 13:35:16 来源:燕赵都市报

     即日起,凡我省辖区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凭《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17日,省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刚刚出台的《河北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实施意见(暂行)》,对我省食品流通许可行为进行全面规范。

  ■三张新许可证取代旧证

  据介绍,今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沿用了几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被三张新的许可证取代,分别是质监部门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工商部门发放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药监部门发放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在《食品安全法》施行前已经取得相应许可证并仍在有效期内的,该许可证继续有效。为方便申请人,工商部门注册窗口处放置“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须知”等资料,公示应提交材料目录、工作流程等内容。对有条件的许可办证单位,鼓励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发证。

  ■食品生产者销售自产食品无须办证

  实施意见规定,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自产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自制食品、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从事食用农产品销售、食品现场加工、保健品销售、食品市场开办、食品展销会举办等活动以及食品摊贩,暂不施行食品流通许可。

  ■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分二级四类

  我省食品流通许可实行统一指导、属地审核。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本辖区内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审核和发放工作。并采用食品流通许可分类管理,根据我省食品流通经营者的实际情况,按照食品可能受污染的风险程度以及流通经营规模的大小,将食品流通经营者从高级别到低级别依次分为A1、A2;B1、B2二级四类。

  食品流通经营者分类适用对象具体如下:A1类适用于经营场所面积50平方米以上,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经营者;A2类适用于经营场所面积50平方米以下,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经营者;B1类适用于经营场所面积50平方米以上,单一经营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B2类适用于经营场所面积50平方米以下,单一经营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

  ■食品流通许可实行“一审一核”

  为减少审批环节,食品流通许可审核工作实行“一审一核”。审查员(一般工作人员)对食品流通许可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员对受理、审查人员、现场核查人员的意见和提交核准的事项进行审核,签署意见。

  食品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