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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强制措施 5种违法广告药品暂停销售

2009/8/20 13:01:04 来源:商务部

  晨刊讯 “违法广告药品不仅骗取消费者的钱财、贻误疾病治疗,甚至可致人死命。”8月18日上午,记者从市药监部门获悉,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擅自夸大药品功能主治和适应症范围,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增力再造丸”等5种药品,采取在全省范围内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

  据介绍,此次在全省范围内暂停销售的5种违法广告药品分别是: 吉林金泉宝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增力再造丸”(国药准字Z20063827号)、青海柴达木高科技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十五味萝蒂明目丸”(国药准字Z63020255号)、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十三味菥冥丸”(国药准字Z54020036号)、“二十五味肺病丸”(国药准字Z20023278号)、“十味乳香散”(国药准字Z20023288号)。

  目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对全市药品市场开展稽查,对违规继续销售上述药品的,一律予以查封、扣押。同时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信药品广告的宣传,发现上述药品请拨打3887063及时举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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