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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启动《食盐零售许可证》换发工作

2009/8/28 11:14:53 来源:网友

  7月初以来,湘西自治州盐务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盐专营办法》、《湖南省盐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全州启动实施了《食盐零售许可证》换发工作。

  国家对食盐实行专营,旨在尽快普及碘盐。《食盐专营办法》第十七条规定:“食盐批发、零售实行许可证制度。《食盐零售许可证》由省盐业主管机构统一制作,县级以上盐业主管机构核发。”“未取得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盐批发、零售业务。”实行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制度,是区别合法经营和非法经营的主要依据。据统计,全州共有3000多户经营食盐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而依法办理《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只有1600多户。今年是《食盐零售许可证》的换发年限,为了维护食盐专营的严肃性,严格把好食盐零售环节关,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合格碘盐,州盐务管理局在全州范围内依法开展《食盐零售许可证》换发工作。目前已将《食盐零售许可证》换发任务分配到各县市,由各县市按照辖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村、居委会、社区等进行科学合理布局食盐零售网点,为我州全民普食碘盐、消除碘缺乏危害打下良好的基础。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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