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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工商局:蔬菜进市场不得带泥带水带根

2009/9/3 14:11:02 来源:网友

  今日,记者从海口市工商局获悉,为了实现对集贸市场脏乱差的长效监管,海口市工商局美兰分局积极探索集贸市场环境卫生长效监管机制,近日制定了《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公约》,由各工商所指导辖区集贸市场开办者与场内经营业户签订后共同执行。公约规定,市场内摊贩违约一次将交20元违约金,违约3次将清出市场。

  该 《公约》通过以 “乡规民约”的方式,约定了市场内经营业户保持市场卫生的七项义务,并约定由市场开办者对场内业户每违反卫生约定一次,收取违约金20元。这一约定在一定程度上赋予了市场开办者较强的管理手段,同时强化了经营者的自律意识。

  《公约》指出:每个摊位的经营户必须自备垃圾桶(袋),搞好自己摊前、摊后、摊上、摊下卫生,做到随脏随扫,垃圾入袋不落地,不乱丢垃圾、污物和杂物;营业期间不得弄湿弄脏摊位前后、内外地板和通道,要保持干燥、洁净。进入市场的蔬菜不得带泥、带水、带根。猪肉经营业户要将猪肉血水擦干净,猪肉碎屑、杂物不得随处丢弃。水产品经营业户要做到鱼内脏、螺壳等水产品宰杀废弃物落筐落袋不落地,摊前、摊内积水随时扫,保持摊位干净、整洁。活禽屠宰与市场隔离,不得在市场内宰杀鸡、鸭、鹅等活禽类产品。

  此外, 《公约》指出,市场内经营业户违反本公约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市场开办者批评改正,并收取违约金20元;拒绝改正或者违反约定超过3次的,取消摊位使用权。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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