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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鼓励举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2009/9/8 13:29:17 来源:新浪网
  从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由市质监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的《举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违法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近日正式发布,并自2009年9月23日起正式施行。奖励办法明确了奖励范围、条件、原则和程序。该办法的制定将有效地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举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并将更好地规范和统一本市各级质监部门实施举报奖励的行政行为。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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