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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许可证首月发放149件

2009/9/10 13:02:55 来源:商务部

  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了解到,截至昨天,全市范围内的商场、超市、市场、食杂店等共计149家经营企业和个人申请了临时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企业和个人未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将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据了解,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新法实施后,卫生部门将不再负责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而是转为发放《餐饮业许可证》,质监部门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工商部门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这样,各个部门的监管职责将更加明确。

  记者从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了解到,食品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申请办理工商登记。由于目前全省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还在紧张制作中,因此我市从8月份开始发放的是临时食品流通许可证;目前,全市共有149家从事食品经营的个体户、企业领取了临时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者已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原许可证继续有效。原许可证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食品经营者应当向当地工商部门提出申请,缴销《食品卫生许可证》,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提醒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的申请人,可以到各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查询详细信息和办证所需材料。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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