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厦门要当食品安全典范

2009/10/1 8:11:18 来源:厦门网

     厦门要当食品安全典范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厦检查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
     食品安全关系着群众切身利益。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率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继续在我市开展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检查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宋法棠参加执法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美香陪同来厦检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赐贵,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杜明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国玲,副市长黄菱陪同检查。
    在厦期间,检查组听取了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和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情况汇报,实地检查了我市部分餐饮企业、台湾水果集散中心,了解我市实施食品安全法、改进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配套法规及规章、标准等相关制度建设,宣传食品安全法、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等方面的情况,听取各方面对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指出,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厦门高度重视,扎实工作,加强了宣传培训和普法工作,各部门明确职责,强化监管措施,不断完善工作制度,着力建设长效机制,重视落实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努力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许多做法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各地的前列。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指出,为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厦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继续认真组织学习宣传,继续抓好法律贯彻落实,在全社会提升对食品安全法的认识。各有关方面要通力协作、持之以恒,通过管理创新、改进技术手段、普及法律知识、实施更加全面的监管等措施,努力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切保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希望厦门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再接再厉,在工作中创造更多的好经验、好做法,为适时修订、完善法律提供更多新思路和有益的经验,争取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方面成为全国的典范。(记者 陈镌娟)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