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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局认真做好进口马肉准备

2009/12/31 17:07:56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日前批准了两家蒙古国马肉屠宰加工企业在华注册。内蒙古检验检疫局对此予以高度重视,按照“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要求和《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积极为企业提供相关服务,做好进口马肉前期准备工作,使“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主题建设贯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以最短的时间和以最优质的服务铺路建桥,为顺利打开进口马肉贸易渠道和质量把关奠定坚实的基础。

  加强学习提高把关能力。肉类产品是涉及安全卫生的敏感商品,需要严密的检验检疫监管,容不得丝毫马虎。内蒙古辖区口岸又是首次涉及进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管业务,缺乏实践经验。内蒙古局领导高度重视,指示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必须提高认识,提升把关能力,热情为企业服务,为尽快促进进口马肉贸易的顺利开展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为此首先组织相关业务人员系统地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文件,准确掌握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检验检疫程序、检验检疫内容等,讨论分析了进口蒙古国马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重点监控检测项目,并制定了《进口马肉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实施方案》,明确了每一个环节的具体操作程序,指定负责人等。

  加大对企业的宣传力度。内蒙古局及时派工作组深入二连浩特,召集申请进口马肉预备案公司负责人,学习进口肉类的有关规定,指导报送进口收货人备案、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入境口岸存储冷库备案等申请材料的有关要求、程序及备案条件,通报进口马肉审批程序、包装和运输要求、采样及实验室检测项目等,预警进口马肉时不得夹带牛羊肉等其他产品,使企业全面了解进口肉类产品的各项规定,推动企业顺利完成前期准备工作,避免企业走弯路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加强进口收货人备案管理。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食函[2009]150号)规定,直属局负责对进口肉类经营企业的考核,并报送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上网公布后企业方获经营进口肉类贸易的资质。内蒙古局“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为了尽早使企业获得总局批准并公布,不分节假日及时派出考核组对进口收货人申请备案企业进行了认真的考核,并及时将符合要求的7家企业报送国家质检总局。

  做好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内蒙古局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规定,按照《关于做好开展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准备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食函[2009]618号)要求,与食品处协调及时采集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信息并报送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入境口岸存储冷库备案。根据《进出境肉类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定,进口肉类产品的口岸具有与进境肉类产品数量相适应的存储冷库,并由直属局实施备案管理的要求,对位于二连浩特市符合《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存储冷库检验检疫要求》的7家冷库实施备案,并上报国家质检总局。

  报送指定入境口岸。《进出境肉类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和《进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规定》,要求进口肉类产品从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口岸进境。进境口岸具备符合运输、储存卫生条件,检验检疫机构必须具备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实施进境肉类产品实验室检验检疫必要设施和检测能力。鉴于上述规定,为了保证进口肉类安全卫生质量把关,暂时限于二连浩特口岸为进境肉类指定入境口岸。

  探索协调入境通关模式。鉴于目前二连浩特口岸通关模式,为了保证满足肉类产品存储条件和肉类化验室项目检验检疫程序,内蒙古局与口岸局探索动物及其产品等特殊货物的检验检疫监管和通关模式,并与海关协商达成共识,建立合格产品的顺利放行和不合格产品的有效处理的通关模式。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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