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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食品没“身份证”罚万元

2010/1/9 9:10:10 来源:消费质量报

  《四川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将于2月1日起施行,在川内生产的食品、玩具、日用化学品及农药、电线电缆及家用电器以及    医疗器械等五类产品必须标注商品条码
  我国在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但由于没有强制措施,商品条码并没有达到商品全覆盖。不过,从下月起,这样的状况将得到改变。
  日前,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四川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将于2010年2月1日起施行,在川内生产的食品、玩具、日用化学品及农药、电线电缆及家用电器以及医疗器械等五类产品必须标注商品条码,这意味着,五类涉及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须配备全球统一“身份证”,否则将受到最高1万元的处罚。
  调查———
  五类产品必须标注商品条码
  商品条码,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全球统一标识,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等的代码和条码标识。
  《办法》规定,鼓励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在生产、销售以及运输、仓储等现代物流管理中使用国际通用的商品条码技术。同时,食品、玩具、家电等五类产品将采取强制赋码制度。逐步建立并实施部分重要产品质量跟踪和追溯制度,从而加大对问题产品和劣质产品的监管与查处力度。
  根据规定,五类商品的生产企业应当自《办法》施行之日起10个月内标注商品条码,未在规定时间内标注的,将由县级以上质监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解读———
  企业能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2月1日渐近,记者在成都市场调查发现,五类产品标注商品条码的情况并不乐观。1月5日,记者在春熙路附近一些小店看到,面包、糕点等食品多无条形码。店家说,这些食品的保质期很短,利润也不高,花钱弄个条形码不划算。
  “其实,督导产品标注商品条码的工作一直在进行,但由于四川没有出台强硬的措施以及惩罚制度,之前多以企业自愿为主。”四川省质监局法规处处长王德阳表示,使用商品条码,对于制造商来讲,有很大的好处。王德阳表示,企业内部管理可串接生产和销售等环节,与商业POS系统、电子商务、网上交易等直接作数据交换,实现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统一,这样,有利于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促进销售。
  同时,商品条码有它的唯一性,即一个商品项目只有一个代码,一个代码只标识同一商品项目。商品项目代码一旦确定,永不改变,即使该商品停止生产、停止供应了,在一段时间内(有些国家规定为3年)也不得将该代码分配给其他商品项目。给商品设条码,对制造商而言,能遏制假冒侵权、维护企业形象和产品声誉。
  消费者买到假货容易查源头
  “强制规定标注条码的商品和消费者日常生活关系密切,最容易产生问题和纠纷。”王德阳表示,未来,消费者一旦购买到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有关方面就可以通过商品条码上记载的“关键词”对号入座,与后台数据库对接,进行有效管理,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记者张晶实习生李琳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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