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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发布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要求

2010/5/12 11:52:28 来源:第一食品网

    设置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已成为加强餐饮环节卫生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但仍不时传出集中消毒后的餐饮具卫生指标不合格的消息,其中主要原因就是把餐饮具集中消毒变成了“雇几个大嫂洗碗”。为了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的监督管理,近日安徽省卫生厅发布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基本卫生要求。

  该省发布的卫生要求规定,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必须配备餐饮具冲淋、消毒与烘干一体化的机械设备,餐饮具包装封口设备,恒温培养箱、检验设备等;提倡使用超声波洗碗机;餐饮具冲淋、消毒应采用冲淋与消毒为一体的机械设备,不得采用手工操作,消毒方法应采用热力消毒;对不能使用机械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的筷、匙等,清洗与消毒程序可分开,但必须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消毒。根据该规定,雇几个洗碗工就能开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情况将成为过去。

  该省规定,集中消毒单位应建立检验室和抽检制度,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职检验人员,定期对餐饮具、设备、场所等进行卫生检验。每个批次要抽检样品6件~10件,消毒后的每批次餐饮具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密封包装,在包装物上应标注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消毒方法、消毒日期等。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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