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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企业疑受轻罚,监管问责更付阙如

2010/5/20 14:07:55 来源: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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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近日对江苏和河北问题狂犬疫苗厂家作出罚款3000万元的处理,其中江苏延申公司被罚款2563万元,河北福尔公司被罚款563万元。据悉,3000万元的罚金只相当于涉案企业年销售收入的1/10。这些问题疫苗在发现前已经流向27个省市364个疾控中心,并于2009年7月使用完毕,有报道称上百万人受到影响。(见《南方都市报》)

    监管部门的作为不再仅是某种表态,而已成为民众衡量执法意志的依据。尽管罚款不是唯一的处理措施,但区区3000万元显然不能服众———为什么不罚到涉事企业倾家荡产?生产商家曾经辩解说,疫苗劣质是因为生产程序问题。这样的托辞当然站不住脚。民众或许并不清楚生物药品的生产技术,却天然地认为监管部门该为公共卫生安全负起全部责任。令人困惑的是,除了处罚涉事企业和人员,堵塞监管漏洞等方面的机制反思至今不详。

    3000万的罚款无伤造假者的筋骨,如果这也算是严重处分,未免矫情了些,恐怕也无视民众观感。其实,有一个问题确实挥之不去:药品食品的监管者和生产者把消费者到底放在了什么位置上?

    江苏延申公司规模颇大,是全国有名的明星企业,也是当地的纳税大户,与当地政府利益紧密。这可以部分地解释当地政府不愿意看到它倒掉的原因,但这种保护显然没有以消费者的生命为参照。

    与其苦劝监管者重建公信力会得到什么,不如提示他们不信守监管规则会失去什么。部分民众不再购买国产疫苗和奶粉,拒绝相信产品广告的谎言,宁愿过境购买婴儿食品……既然监管不值得信任,监管也就会被视为无物。对监管者来说,难道还有比这更严厉的耻辱和指控吗?这个问题有待监管者回答。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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