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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紧食品安全的“紧箍咒”

2010/8/31 15:34:21 来源:新民网

  作者:王太拓

  据新华社电安徽省蒙城县8月16日以来发生霍乱疫情。截至29日16时,蒙城县共报告确诊病例33例,已治愈出院13例,在医院隔离治疗的20例患者病情较为平稳,腹泻症状得到有效改善。在蒙城县主要街道,除极个别的大型高档餐厅外,中小规模的饭馆、餐厅无一例外全部关门歇户,路边摊点也不见了踪影。

  地沟油事件还未平息,毒奶粉又沉渣泛起。近日来,频繁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赤裸裸的经济利益面前,无良的商家泯灭了起码的良知,丧失了对生命最基本的尊重。处在弱势的平民百姓,却也只能看着新闻精简自己的食谱。

  一个国外的朋友问我:为什么中国人总要毒害自己的同胞呢?是啊,食品安全问题在各个国家都普遍存在,但是像中国这样频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在国外却并不多见。三鹿奶粉事件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彻查市场上有毒的奶制品,各大奶制品生产企业也纷纷加强对奶源的监管力度,但三鹿事件刚刚结束不久,毒奶粉东山再起重新回到了市场。同样,三鹿事件也没有给商家足够的警示作用。五常大米、小龙虾等食品问题接踵而至,无良的商家为何敢于顶风作案,置消费者的生命安全而不顾呢?

  《刑法》于食品安全犯罪规定,起刑点很低,对“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的严重犯罪,一般也只是在3-5年。而对于赔偿的规定,更是少得可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1倍赔偿金额明显偏低。

  低廉的犯罪成本,自然让这些无良商家变得有恃无恐。而相关法律对责任主体的认证却只限于食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却没有追究监管人员的法律责任。对于这些不具安全生产条件的厂商,市场监管人员未必并不知晓。如果没有相关机构的认证,这些危害人民生命的产品又是如何进入市场的呢?蒙城县发生大规模霍乱之前,相关机构不可能不知晓这些中小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状况,为何一定要出现大规模的安全事故,才会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和整顿呢?

  有专家认为有必要加大对这些黑心商家的惩罚力度。其实,对有毒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的惩罚也仅仅是警示性的事后惩罚,加大对这些违法人员的惩罚力度有利于警示商家守法经营,但却不是治本之策。要想保障食品安全,最根本的是加大市场准入的检查和审批力度,将这些劣质产品拦截在市场的大门之外。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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